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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李香君新北市26日電)蕭姓男子為首的飆車集團去年在新北市街頭逆向飆車,險與被害男子座車擦撞,飆車集團成員用空氣槍開槍、並持棍棒敲打車輛,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偵結,依法起訴多名飆車成員。

板檢今天公布的起訴書指出,19歲蕭姓男子去年7月某日凌晨2時許,率數十輛機車與1輛自小客車,共近百人組成飆車集團,在新北市板橋區路上逆向行駛競速。

起訴書指出,大批人馬在街頭飆速時,自小客車與陳姓被害人駕駛的車輛險發生擦撞,坐在自小客車內的呂姓男子隨即下車,持空氣槍朝陳姓被害人座車射擊2發鋼珠彈,被害人嚇得連忙駕車離去。

呂姓男子不肯放過陳姓被害人,隨即吆喝飆車集團尾隨追逐,被害人因緊張害怕,在行經1處交叉路口時,失控撞到騎樓梁柱,因車輛變形與友人受困車內。

陳姓飆車集團成員見狀對呂姓男子表示,「槍拿來,我來開」,用空氣槍朝被害人頭部、身體射擊8發鋼珠彈,造成被害人遭彈擊受傷,呂姓男子則持棍棒敲打被害人車輛,造成左車頭全毀、玻璃碎裂,呂姓男子、陳姓男子肇事後隨即吆喝飆車集團離去。

檢警偵辦期間,蕭姓男子等人都坦承犯行,但呂姓男子供稱不認識飆車集團成員,對犯案經過一概否認。檢方依中華民國刑法殺人未遂、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,起訴呂姓男子等人。

檢方審酌呂姓男子偵訊時做偽證,未見悔意,逆向行車險與人擦撞竟開槍恫嚇,蔑視法紀,向法院具體求處有期徒刑6年;陳姓男子則因向被害人射擊多發鋼珠彈,危害社會治安,求處有期徒刑10年。

另外,呂姓男子在犯案後將空氣槍轉交給1名劉姓男子,檢方另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,起訴劉姓男子。1000726


本文引用自: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10726/5/2vr6h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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